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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咨询
标题: 耕地用途改变
事由: 原耕地出租为建厂,租凭方现却在原有耕地上建了自住房!
详细内容:

2002年某某以建厂为目的租用我家耕地,现在却在本应建厂的土地上建起了自家别墅,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让其一次性买断?如果一次性买断又要经过哪些手续?

回复:你好,耕地不得未经批准用于任何非农建设,更不得买卖,有关详细政策,请致电我局政策法规科详细了解,电话0373-88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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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7-01-21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