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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标题: 违法建房
事由: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详细内容:

各级领导,长垣县满村镇后满村中心小学校长石广全,在已经拥有宅基地的基础上,仍非法占用耕地,在满村镇第二初级中学对面基本农田保护区上非法建房(目前基础已经施工完成)。此举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之中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违反《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 〔2015〕51号文规定,违反《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要求,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和宅基地用地标准,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和生态公益林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违反《垣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 村民建房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和生态公益林地之规定;石广全作为公职人员,作为一校之长,本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但其明目张胆、顶风作案,在社会上造成极端恶劣影响,请相关部门按照上述法律将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并追究其责任。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信息反馈和网上举报,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过我局土地监察大队和满村镇国土资源所核实,此宗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物,已经于2016年10月由满村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强制拆除,违法占地的行为已经处理。为了更好跟踪和举报详细信息,建议您致电0373-8881021或者8879336进一步反映详细情况和查询事情办理进展。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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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7-01-14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