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 〔2012〕78号)要求,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 〔2012〕78号),进一步改进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就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提”,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形象,为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机统一。
三、主要任务
(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要按照全省部署,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审批程序及条件、审批时限进行认真清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申请事项。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和内部监督,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要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实行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要进行听证、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审批效能。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 按照依法、规范和从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严格审批内容,明确对象和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限定审批时间,落实审批责任。实行内部会审制度,改“串联式”会审为“并联式”会审,压缩办结时限。特别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随到随办,即时审查,从速办结。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按照法定职权、法定规则和法定程序处理行政事务;坚持公正行政原则,做到执法公正,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坚持公开行政原则,向社会公开各项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定,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实行“阳光行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把行政调解作为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在处理行政争议案件中,除依法审理好案件,解决好行政争议外,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认真做好当事人各方的协调工作,依法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通过行政调解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制度,规范程序,责任到人,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避免或减少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各岗位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执法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实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量明显下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和信访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常抓不懈。
(二)明确职责分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