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省宏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占地的通报
2017年4月12日,河南省宏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威市政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圈占常村镇常东村至李寨村路南侧23584.16平方米(35.37亩)土地进行建设,用于生产市政工程施工水泥配件场所,土地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向宏威市政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
后土地执法人员多次到宏威市政公司施工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仍继续施工,建钢结构骨架占用土地1176.12平方米(1.76亩),硬化坑道占用土地357.2平方米(0.53亩)。
经查《常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图》,宏威市政公司圈占和实际建设所占土地规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3号)规定要求,特向社会进行通报。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