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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办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示范班的通知
时间:2015-04-16 14:41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

 关于组织举办乡(镇)国土资源所

所长示范班的通知

 

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举办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示范班的通知》(国土资人资函2015 24号)安排,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定义20154-5月举办2期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示范班。为做好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一)培训时间

1期:2015424日至429日,424日报到。

    2期:2015513日至518日,51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1期培训在部厦门培训中心。

        2期培训在部干部培训中心天津基地。

二、参加人员及名额分配

(一)参加人员: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二)名额分配:每期每个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选调1名所长参加。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此次培训包含四项内容。一是国土资源形势任务教育。二是国土资源业务知识培训。三是能力与素质提升培训。四是座谈研讨。

(二)培训方式。培训班将采取专题讲授、案例教学、师生互动、座谈研讨等方式开展教学。培训期间,请参训学员重点围绕研讨专题,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于培训结束时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研究分析材料(电子版)。编印学员优秀论文集报送国土资源部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四、培训费用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 52号文),参训人员培训费用由各单位承担,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共计2700/人。

五、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4421日、5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报厅人事处。(传真:0371-68108208

2.请参训人员携带一张小2寸彩照,以便统一颁发《国土资源岗位培训证书》。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人事处:帖亚辉    0371-68108208

部厦门培训中心:林婷  0532-6680888 15160708791

                张伟雄0532-6101223 13306014598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61-69号)

部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基地:

周丹  13516168268  022-63303749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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