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乡(镇)国土资源所
所长示范班的通知
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关于举办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示范班的通知》(国土资人资函2015 24号)安排,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定义2015年4-5月举办2期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示范班。为做好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1期:2015年4月24日至4月29日,4月24日报到。
第2期:2015年5月13日至5月18日,5月1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第1期培训在部厦门培训中心。
第2期培训在部干部培训中心天津基地。
二、参加人员及名额分配
(一)参加人员: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二)名额分配:每期每个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局)选调1名所长参加。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此次培训包含四项内容。一是国土资源形势任务教育。二是国土资源业务知识培训。三是能力与素质提升培训。四是座谈研讨。
(二)培训方式。培训班将采取专题讲授、案例教学、师生互动、座谈研讨等方式开展教学。培训期间,请参训学员重点围绕研讨专题,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于培训结束时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研究分析材料(电子版)。编印学员优秀论文集报送国土资源部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四、培训费用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 52号文),参训人员培训费用由各单位承担,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共计2700元/人。
五、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21日、5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报厅人事处。(传真:0371-68108208)
2.请参训人员携带一张小2寸彩照,以便统一颁发《国土资源岗位培训证书》。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厅人事处:帖亚辉 0371-68108208。
部厦门培训中心:林婷 0532-6680888 15160708791
张伟雄0532-6101223 13306014598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61-69号)
部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基地:
周丹 13516168268 022-63303749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