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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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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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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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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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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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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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票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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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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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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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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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格[2001]585号、豫计收费[2001]1019号、新价房字[2001]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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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1000亩以下,其他土地2000亩以下征地总费用全包2.8%;半包1.8%、单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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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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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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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用票据》、《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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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开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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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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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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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国土[籍]字[1990]93号,豫价房字[1993]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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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18-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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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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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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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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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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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开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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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预[2002]584号、豫财预外字[1999]40号、豫价房字[1999]288号、豫土发[199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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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土地补偿0.5-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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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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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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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用票据》、《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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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开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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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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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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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预[2002]584号、豫财预外字[1999]40号、豫价房字[1999]288号、豫土发[199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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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耕地年产值2--4倍;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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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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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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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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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开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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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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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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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计收费[2003]2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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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采煤耕地6元/平方、坡耕地1元/平方、其他减半;挖沙取土采石0.5-0.8元/立方米;排放粉煤灰选矿等耕地4.5元/平方米、其他3元/平方米;废弃建筑物等5元/平方米;其他生产建设造成土地破坏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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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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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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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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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开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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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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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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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综字[1999]17号豫财综字[1999]41号 豫财综字[200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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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不含凤泉区)2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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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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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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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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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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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及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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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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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6—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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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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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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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用票据》、《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土地管理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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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开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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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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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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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40号令》《国务院241号令》、财综字[1999]74号[1999]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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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元/平方公里.年;1000元/平方公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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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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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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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矿产资源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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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开具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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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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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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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5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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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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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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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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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收汇缴专用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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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开具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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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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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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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 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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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登记费50—100元,采矿登记费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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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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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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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矿产资源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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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开具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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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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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报告审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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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 251号 财预[2002]58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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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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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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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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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矿产资源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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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开具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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