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实施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
(2011年3月6日发)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日前,经县长办公会研究,我县正式全面实施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价标准由征地补偿安置费和社会保障费组成,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费又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我县的征地区片价分为四个区片,一级区片的补偿安置费为45500元/亩,四至边界不规则,大致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范围内所涉及的村庄,包括四个办事处和起重工业园区;二级区片的补偿安置费为40000元/亩,大致包括蒲东等15个乡(镇、办事处);三级区片的补偿安置费为37000元/亩,大致包括恼里和魏庄;四级区片的补偿安置费为28000元/亩,大致包括武邱等四个乡(镇)。以上四个区片,一级区片属城市规划区,社保费为7040元/亩;二、三、四级区片属城市规划区外土地,社保费为4220元/亩。社保费用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应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保费用。
确定该区片价的标准是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测算的,并经过多次论证,最后由省政府批准实施的。该区片价的实施,为征地补偿提供了法定依据,将有效解决以往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