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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时间:2017-08-12 09:17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
受理机构
国土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条件
在建设项目审批、批准、备案阶段,由省政府批准、核准、备案的项目涉及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原件)
2、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
5、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建设单位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概算的承诺
7、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促落实的承诺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9、占用基本农田或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专家踏勘意见
10、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书
11、补划基本农田位置的现状图件
12、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乡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
13、县国土资源局初审意见
14、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15、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16、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的立即受理
审核工作人员根据受理材料出具审核意见
审批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出具批准文件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批准文件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和省厅、省政府批复时间)
办事窗口
国土资源局窗口
办公地址:宏力大道南段路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局不动产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办公电话:0373--8881411
监督电话
0373-8885279、0373-8881279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